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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2020年 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民政局发布时间:2020-07-22

各辖市、区民政局,常州经开区社会保障局,各市属社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上级机关决策部署,广泛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2020年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助力高质量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东西部扶贫协作任务落实《江苏省深入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三年行动方案》,做好陕西省、青海省(西宁市、海东市、海南州)和贵州省铜仁市的对口帮扶。按照《江苏省东西部扶贫协作2020年度工作要点》有关要求,发动社会组织助力对口帮扶贫困县全部摘帽,巩固已摘帽地区脱贫成果。

(二)三区三州对口支援任务根据民政部统一部署,积极动员社会组织对接帮扶新疆克州的阿图什市、阿克陶县、阿合奇县、乌恰县,重点支援仍未脱贫摘帽的阿克陶县。

(三)助力挂牌督战工作倡导有帮扶意愿和能力的社会组织,助力挂牌督战工作。引导自愿结对帮扶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安尔村、麦车村、麻园村、安家坝村,帮助如期实现脱贫目标。

(四)开展千社帮扶万户活动围绕全省高水平全面小康、高质量脱贫攻坚目标,引导社会组织在省内12个重点帮扶县区(丰县、睢宁县、灌云县、灌南县、涟水县、响水县、滨海县、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淮安区、淮阴区)广泛开展帮扶活动。聚焦低收入边缘人口、集体经济低收入村和重点经济薄弱片区,持续加大帮扶力度。

二、帮扶方式

(一)突出消费扶贫依据中国社会扶贫网发布的《全国扶贫产品目录》,社会组织可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消费扶贫方式,促进贫困地区产品销售,帮助贫困人口脱贫增收,鼓励更多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积极参与消费扶贫。相关行业协会商会可推动会员企业与受帮扶地生产经营主体建立长期稳定产销关系,支持在当地建设农副产品生产加工基地,推动农副产品就地加工。组织引导我市会员企业深入受帮扶地区开展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活动,利用我市举办的相关产品展示展销会,支持受帮扶地区产品更快更好地融入我市市场。

(二)聚焦就业扶贫社会组织可发动会员企业,尤其是劳动密集型企业根据自身实际,以帮扶地区贫困家庭未就业人员为重点对象,以方便贫困劳动力就业为目标,降低招聘门槛,积极开展培训,灵活就业方式,提供长期和短期多种就业岗位,暖心设置扶贫招聘岗位,帮助贫困地区劳动力就地或转移就业,同时也可缓解受疫情影响,复产复工期间企业用工短缺的问题。

(三)关注民生帮扶广大社会组织可围绕助学、助医、助老、助残、助困等民生领域,通过捐款捐物、定点资助、义拍义诊、项目合作等方式,对贫困地区或贫困群体开展精准帮扶,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鼓励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加大对贫困地区学生资助力度。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可围绕贫困群众救助帮扶、贫困群众脱贫能力建设、易地搬迁贫困群众融合适应、贫困地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特殊困难人群关爱服务等领域,开展各类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和志愿服务。

(四)开展人才和技术帮扶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事业、社会工作等领域社会组织可在贫困地区合作建立人才互动交流平台和培养机制,加大对贫困地区的人才培养,对接劳务和职业人才输出,促进贫困地区群众提升就业能力。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可为贫困地区群众提供生活帮扶、权益保障、心理疏导等专业服务,并协助当地建立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用社会工作力量支持当地脱贫攻坚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民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加强统筹协调、配合协作,周密安排部署,细化目标任务,推动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主动对接贫困地区扶贫计划和扶贫需求,将帮扶资源向重点区域和省内经济薄弱地区聚焦,携手对口帮扶地区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好各类帮扶需求和社会组织供给之间的信息对接工作,提高供需对接的精准性。明确脱贫攻坚工作计划和责任人,及时协调解决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根据东西部扶贫协作成效考核要求,社会组织在确定帮扶项目后,及时与受帮扶村签署结对协议,推动项目落地实施。

(二)主动担当作为社会组织是脱贫攻坚中的重要力量,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积极认领帮扶项目;也可结合自身的专长和优势,自行对接实施帮扶项目。鼓励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科技类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商会和民办教育、培训、养老、卫生等社会服务机构,进一步提高业务活动中用于脱贫攻坚的比重。倡导各级社会组织联合结对扶贫、组团扶贫、协作扶贫,更好地凝聚扶贫的资源和力量。

(三)加强宣传激励加大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形式,营造支持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浓厚氛围,彰显社会组织良好的社会形象。省厅将评选十三五以来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优秀案例,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进行宣传推广。在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中,将积极参与脱贫攻坚活动情况纳入考核指标;开展社会组织公益服务资助项目,对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示范项目给予资金补助,通过实施激励举措,让社会组织感受到政治上有荣誉、事业上有发展、社会上受尊重。 

(四)严格监督管理按照《关于规范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国开办司发〔20196号)要求,加大对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活动的管理,严肃查处利用扶贫名义牟利敛财,挪用、截留扶贫资金或擅自改变用途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打着扶贫”“慈善等旗号坑蒙拐骗、谋取私利的非法社会组织坚决打击,为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营造良好环境。

四、材料报送

各辖市、区民政局,常州经开区社会保障局要认真做好数据统计、资料收集、典型宣传等工作,并于828日前报送电子稿:《2020年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情况统计表》(附件1)、《2020年社会组织开展帮扶项目统计表》(附件2),以及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优秀案例(具体要求参照附件3)。

各市属社会组织请于828日前填报电子稿:《2020年社会组织开展帮扶项目统计表》(附件2)和脱贫攻坚优秀项目案例(具体要求参照附件3)。

联系人:丁昱 电话:0519-85681591 邮箱:czmzsgc@163.com

附件:1.2020年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情况统计表.docx

2.2020年社会组织开展帮扶项目统计表.docx

3.江苏省社会组织扶贫案例征集要求.docx


 

 

 

常州市民政局

202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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