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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社会组织做好疫情防控期间 困难群众帮扶工作的倡议书
来源:市民政局发布时间:2020-02-11

近一段时间来,我市社会组织自觉响应党和国家号召,主动担当作为,并根据《关于社会组织依法有序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常民管[2020]2号)文件要求,立足自身优势,为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做出了积极努力和贡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处于关键阶段, 根据《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帮扶工作的通知》(常肺炎防控指〔2020〕37号),为进一步有效推动广大社会组织在疫情防控中发挥积极作用,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疫情防控期间的基本生活需求,现向广大社会组织倡议如下:

一、依法有序,捐赠款物。鼓励卫生、防疫、医疗器械、医药产业等相关领域社会团体动员引导会员单位和关联企业加急生产紧缺防控医药产品和设备;鼓励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社会组织依法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在政府领导下有序参与相关慈善救助募捐和帮扶活动;鼓励有能力的社会组织向我市困难群众捐赠爱心防疫物资、生活必需品。

二、对接需求,发挥优势。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在做好自身防疫工作的同时发挥组织优势,立足社区,对接需求,依法有序参与防控。鼓励社工机构、心理咨询相关组织开通24小时咨询热线或线上心理指导课堂,为广大民众尤其是抗疫前线医护人员及其家属、隔离或留置观察人员及其家中留有的孤老、幼童等人员提供心理援助和支持,助力疫情防控;鼓励餐饮行业相关协会、美发行业相关协会发挥自身专业特长,为困难群众提供送餐等相关服务;鼓励社区社会组织与所在社区结对,协助开展困难群众帮扶工作,为社区特困户、残障人士、留守孤老等提供生活照料、代购生活必需品等服务。

三、广泛动员,志愿先行。鼓励各类志愿组织及广大志愿者加入到政府领导下的应急救援、社区服务、助贫帮困、心理辅导、宣传引导等工作,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基层单位和社区做好群防群控和生活保障工作,将爱心传递到每一位困难群众身边。

 

 

 

                                  常州市民政局

                                     202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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