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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多管齐下推动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来源:市民政局发布时间:2019-09-05

苏州市根据“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总要求,围绕“组织建设好、作用发挥好、监督管理好”三大目标,推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一是健全政策法规。着眼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出台《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和配套措施,构建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管理的政策支持体系,为社会组织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是发展培育基地。全市累计建成各类社会组织培育基地221家,提供组织孵化、项目研发、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示范引领等服务,为初创期社会组织成长发展“输血”“造血”“增能”,市、县、镇(街)和村(社区)四个层级基本形成,功能有别、错位发展、比较完善的社会组织培育体系。

三是多元扶持发展。连续实施“公益创投+采购+伙伴”行动计划,带动开展创投和“微创投”工作,支持800余家社会组织实施1000余个公益服务项目,受益市民超百万。在全省率先开展社区服务社会化试点,深度推动“三社联动”和引入专业社工团队运作,提升社会组织承接购买服务能力。

四是加强监督管理。2018年以来,通过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 “双随机”检查、等级评估和年检等工作,在整顿规范社会组织管理秩序方面取得实质性成果,劝散8家疑似非法社会组织,撤销20余家违规社会组织,取缔1家非法落地的异地托养社会组织。

五是深化党建工作。坚持党建引领,推动社会组织发展由“自转”变为“公转”,有力促进基层善治。全市6个市(区)成立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市社会组织党委先后成立1个总支、14个支部。“红色社工在行动”成为社会组织建设又一创新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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