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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民政局文件 |
常民管[2016]45号 |
关于同意常州民营养老机构协会注册登记的批复 |
常州民营养老机构协会(筹): 你们《关于申请成立常州民营养老机构协会的报告》收悉。为了更好地推动我市养老产业发展,维护养老产业整体利益,规范养老服务行为,构建民营养老机构交流与合作的平台,经审核,同意成立“常州民营养老机构协会”,并予以社会团体法人注册登记。 希你会成立后,严格遵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协会章程积极开展活动,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按时参加社团年检,为建设“强富高美”的新常州作出应有的贡献。
常州市民政局 2016年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