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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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23年社会组织安全生产和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民政局发布时间:2023-04-28

各辖市、区民政局,常州经开区社会保障局,各市属社会组织:

为切实加强社会组织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安全保障,按照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批示指示,根据《2023年全市民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部署要求,现就加强2023年社会组织安全生产和风险防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安全生产意识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各辖(市)区、社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部署,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及时跟进学习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民政厅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两个至上”,围绕“两个根本”,牢记“三个务必”,统筹发展与安全,严格执行关于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底线思维,筑牢安全意识防线,抓好安全生产教育,做好安全防患措施,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安全保证。

二、完善内部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市属社会组织要构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制,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完善日常管理、检查考评、情况报告、设施设备管理等相关制度,建立健全符合行业特点的安全制度、措施和管理办法,每月至少开展1次安全生产全面自查、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安全生产工作、每年至少组织1次安全生产培训或安全应急演练,并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台账;各辖市、区民政部门要在年检、等级评估等日常管理中强化安全管理检查,提醒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履行相关安全监督责任,重点加大对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民办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型社会服务机构的检查力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三、加强隐患排查,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

各市属社会组织要建立健全“日巡查、周检查、月排查、季总结”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落实重要时段、重点部位和重大节日期间的安全检查,做到安全防范制度、人员、责任、措施、预案“五落实”;要担负起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突出抓好人员密集型社会组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围绕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等内容,并与公安、住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加强联系,主动查漏补缺,消除安全隐患;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培训,正确引导群众加强自我保护及防范意识,提高公众自防和自救能力,督促各会员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加强设施建设,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

各市属社会组织要在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和资源的基础上,加大消防安全设施设备投入力度,积极改善安全设施条件,购置必要的安全器材,为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打好基础;要指定专人负责,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确保始终保持完好状态,达到安全管理要求;要严肃安全管理事故责任追究,对因工作失职、未履行安全岗位职责,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安全生产防范措施不落实,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追究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责任。

下一步,我局将对各市属社会组织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将抽查结果予以通报,并纳入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评优评先等工作的重要参考指标。同时,将重点针对培训、养老、体育、行业协会等类型的社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请及时关注QQ工作群通知,积极参与,做好配合。鼓励各社会组织主动组织会员单位、个人开展专题安全培训、演练,并将相关工作动态及时上报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处,邮箱:czmzsgc@163.com,联系电话:0519-85681591。

 

 

常州市民政局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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