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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民服〔2018〕19号 |
关于同意常州市土木工程建筑学会注册登记的批复 |
常州市土木工程建筑学会(筹): 你们关于申请成立常州市土木工程建筑学会的申请收悉。为促进我市土木工程建筑行业的发展,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经审核,同意成立“常州市土木工程建筑学会”,并予以社会团体(法人)注册登记。 希你单位登记后,严格遵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章程积极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主管业务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按时参加年检,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常州市民政局 2018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