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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民政局发布时间:2022-05-17

各辖市、区民政局,常州经开区社会保障局,各社会组织: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群众、服务民生、服务社会的作用,引导社会组织履行社会责任,参与社会治理。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工作。为进一步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宗旨

申报项目以服务城乡社区居民,满足服务对象需求为目的,体现公益性、广泛性、创新性、操作性、针对性、专业性、可持续性,紧紧围绕“需求导向、创新导向、操作导向、成长导向”的宗旨组织设计并实施。

二、项目申报类别

1.养老为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A1):面向老年人开展的服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高龄老人、失独老人、留守老人关爱服务等服务项目;

2.助残助孤服务项目(项目编号A2):面向残障人士等提供有利于提高其生活质量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各类服务项目;为孤弃儿童、困境儿童等提供有利于其身心健康成长的各类服务项目。

3.济困扶贫服务项目(项目编号A3):为因病、因灾等原因导致陷入困境的家庭提供精准救助帮扶,以及为其他生活困难的居民家庭提供帮扶支援服务项目;

4.社区建设服务项目(项目编号A4):围绕建立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要求,积极发挥社会组织在推动社区发展、社区营造、基层治理等领域的作用。另外还包括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区矫正、社区教育等服务项目。

5.其他公益服务项目(项目编号A5)。包括面向儿童、青少年、妇女等群体开展的服务,以及开展精神文明、志愿服务等公益项目。

三、项目申报条件

1.2022年11日前在常州市及辖区范围内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各机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无不良记录;

2.具有独立健全的内部控制、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等制度,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3.至少有一名专职工作人员,有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优先。

4.拥有服务必需的工作场地、设施、专业团队和较好的执行能力,坚持非营利性,除合理成本与劳务报酬外,不得向举办者(捐资人)、会员及工作人员分配各项营利性收入;

5.在2022年已申报并获得部、省级创投资金的项目不得参加本年度的申报;

6.2019年以来承接的各级公益创投项目验收合格;

7.有相应自筹资金配套的社会组织优先。

四、项目实施范围和周期

1.项目必须在常州市辖区范围内展开;

2.项目的实施周期为20225月—202212月。

五、项目经费安排

1.经费预算。由常州市福利彩票公益金全额或部分资助。

2.资助额度。每个立项项目按类型和评审结果可获资助金3—8万元。政府部门或其他社会力量针对同区域、同类人群已经提供了相同服务或安排了专项资金的,公益创投项目不再重复支持。

3.经费拨付。经费分两期拨付,项目启动实施阶段拨付项目总预算的60%,项目实施完毕并通过结项评估后拨付剩余的40%。项目经费按核定的预算金额包干使用,超支不补。

4.经费管理。项目经费支出,统一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账独立核算,需提供相应票据和领款单据,接受各级民政、财政部门的监督。如因项目实施问题需变更预算,需申报项目主办方和第三方同意后方可变更。

六、项目申报流程

1.市民政局发布公告,明确申报要求;

2.各相关社会组织依据项目申报类别、项目申报条件等内容,在申报期限内,登陆常州市现代社会组织发展中心网站(http://www.czshzz.cn/SHZZ_CZ/html/website/main/index),点击本通知末尾的“附件”,下载相关资料,进行具体项目的方案设计,每家申报单位申报不超过两个项目;

3.项目提交,各申报单位需在5月3117:00前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

1)申报书电子版采用WORD文档,邮件与文档标题均以"项目类型编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简称"命名,发至电子邮箱:czchuangtou@163.com,逾期发送的项目视为无效。

2)资质证明和佐证材料请扫描原件,打包成PDF格式,以“申报单位名称-佐证材料”命名,和申报书一起发送至czchuangtou@163.com,审核时市民政局如有要求,需社会组织提交纸质证明材料。

3)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两份,机构盖章,法人签字或盖章,于5月3117:00前送交至常州市现代传媒中心5号楼6楼常州市社会组织发展中心607室,咨询联系人:殷鼎;咨询电话:85287086515861839816

4.项目评审。项目评审分为专家初审和路演答辩复审两个环节,初审名单确定后会逐个通知入围方,现场答辩时间另行通知,请各参评单位保持通讯畅通。

七、项目组织保障和领导

常州市民政局:作为主办方对活动进行指导和协调,制定活动实施方案;选定、监督和对接第三方机构;落实资助资金;组织媒体宣传。

各辖区民政部门:组织辖区内公益创投活动的宣传和动员;协助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

第三方机构:主办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常州市众柴公益研究和发展中心作为第三方机构,负责公益创投活动具体工作的策划执行;负责项目实施情况的督导;台账资料的指导和检查;项目评估;负责为获选项目的社会组织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和能力建设培训;指导项目方对项目的经验做法进行归纳总结。

八、项目监督机制

(一)凡申报时提供虚假资料以及采取不正当手段虚假参与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参与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类似活动。投诉电话:85681591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非法侵占、不当使用项目资金,违者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三)获选项目的社会组织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继续履行约定的服务项目时,应及时向主办方提出;未经主办方同意,不得将项目转包、分包给其他组织或个人实施。

(四)获选项目的社会组织应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建立项目管理制度,明确项目执行的程序、进度、责任;重大事项履行集体决策程序并做好记录,定期做好项目的自我评估与优化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针对服务对象的身体情况和特点,预测可能出现的风险并确定应急方案。

(五)获选项目的社会组织未严格按照约定认真实施服务项目的,市民政局将不予拨付项目后续资金,情形严重者,主办方将有权追回已拨付的前期项目资金。

(六)获选项目的社会组织在项目结项时,评估结论为不合格的,不得参与申报下一年度的公益创投。

 

附件1:常州市2022年促进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申报佐证材料.rar

附件2:常州市2022年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模板.doc

附件3:常州市2022年公益创投项目资金使用规定.docx

 

 

 

 常州市民政局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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